植物条约

得益于《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框架,储存在世界各地公共收藏库中的许多农作物野生亲缘植物可供研究及育种使用。例如,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收藏库中超过1万组的农作物野生亲缘植物可以通过该国际条约申请使用。该条约建立了一个超过100个国家参与的多边体系,参与国承诺将共享对于全球食品安全最重要的遗传资源,其中包括农作物野生亲缘植物。条约倡导农作物野生亲缘植物及其他植物遗传资源的交换,并确保使用这些资源产生的利益被公平公正地分享。

《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于2001年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大会第31次会议中通过,它旨在建立一个可以使农民、植物育种者以及研究人员更容易地使用农作物多样性的全球体系。对于通过该国际条约多边体系使用了遗传物质的人,如果他们使用这些资源生产的商业产品并未开放公共使用,他们将被要求通过向一个利益共享基金捐献现金的方式,分享这些产品带来的利益。此外,该条约承认了农民对正在进行的农作物多样性发展的重大贡献,致力让他们参与进决策环节,并确保他们能共享使用前述资源带来的利益。

利益共享基金的投资对象为支持在粮食及农业方面改进植物遗传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使用的项目。农作物野生亲缘植物的保护被纳入上述项目的范围内;例如,利益共享基金投资了一个保存玉米野生亲缘植物Zea nicaraguensis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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